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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對造假的. 假貨騙人就是不對.
不過, 為什麼有技術的廠家也要造假貨. 這個東西就可以這樣子分析. 因為如果不是掛上那個牌子. 沒人會買他的東西. 東西好也沒有用.
樓上有人講了. 行銷也是要錢. 東西作好就會有人買, 那個想法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 沒有好的行銷, 東西根本賣不出去. 光會把東西造好, 沒行銷也是不能生存. 所以假貨利用的, 就是去搭真貨打的廣告及行銷的便車.
好比MB吧, 萬寶龍大班人人說精典, 說好筆.....那是好在哪裏? 好在筆嗎? 錯啦, 當年14X推出時也不過就是眾多鋼筆中的一種. 有什麼過人之處??? 要是這小白花筆真的那麼好到世界第一, 怎麼會賣了廿多年後公司會經營不下去了呢?
萬寶龍好, 是好在轉手時賣給了個好老闆(DUNHILL), 好在後台老闆( Richemont)有錢又會搞行銷. 90年代一陣大搞, 把行銷搞上去了, 大班就成了精典了, 就成了筆中至尊了......
造這隻假筆的工廠, 缺的不是技術, 缺的是如派克一般響亮的商標及行銷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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