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559型钢笔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212|回复: 2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帮忙发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27 1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翠管 于 2012-2-27 12:14 编辑

各位笔友,本人自加入论坛一来,除了在Freakman笔友的帮助下,成功发了两三个帖子并成功的出了两支笔外,就再也没有成功发过帖子。现在手上有一支万宝龙星际行者宝珠笔急于出手,但连续发了三、四个帖子都不成功,自己也反复检查了好几遍,就是没有看出帖子有什么问题,照片也都在80K以下,文字描述也比较详细,但是就是不通过。我一直都不想狭隘的认为是这个论坛的主人针对我,人家也不认识我是谁,何来的针对呢!所以我也不能这样去想人家。万般无奈,只能出此下策。好在我也不是以此为生,不过是不想浪费,把自己不喜欢的笔让给喜欢的人而已,无所谓赚钱亏钱的。

为了能够出掉此笔,求各位笔友帮忙,如果能够成功发帖的话,此笔的交易额的三分之一归协助发帖的笔友,在收到买笔的款项后的48小时内(公众假期除外)将其中的三分之一笔款汇给帮忙发帖的笔友的账户。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7#
发表于 2012-2-28 22:55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笔尖材料,笔杆主体材料,你没有分别注明。照片也不要出现无谓的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20: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翠管 于 2012-2-27 20:45 编辑

谢谢楼上各位笔友的建议,我不再折腾了!四十好几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似的没有涵养,总是牢骚话和埋怨别人,这是不成熟的表现!加之不顾工作和学习的繁忙,时时刻刻的想着笔,也有点玩物丧志,这更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人生态度。这件事也算给自己上一课,到此为止。

另外,特别感谢直接对我提出批评的笔友!不管怎样,有你们的批评也算让自己清醒起来,一不要玩物丧志,二要有涵养,不然白活了四十多年了。再次感谢对我提出批评的笔友们!

谢谢各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2-2-27 20:2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别着急嘛~~交易区管理严是为大家好啊,我上次出笔发了五次才通过,一定要按范本写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20:0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HUA总的回应,记得这件事是去年初的事情,好像四、五月的事情吧,可能还要早一些,具体的日期我也搞不清除了。快一年了,我想既然没有结果,可能HUA总很委屈的收下了呢,如果是这样,我就太怪罪HUA总了,始终一年的时间里,时时刻刻惦记着我这点破事,真不容易。向你说声对不起了!

我已经PM给你相关资料了。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2-2-27 17:57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樓上那麼多的文.只能建議樓主如果真想在論壇出掉這支筆就必須按照板規上的模板一項不能少也不能多的詳載.同時照片上也需清楚的呈現各種角度.賣東西詳載必須的內容可以避免許多的糾紛.也不至於造成您本身和版主的困擾.如果一昧的只發帖發牢騷還不如用點心在刊登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2-2-27 15:49 | 只看该作者
翻到这贴,觉得有必要出来说明一下,我就是楼主提的资深笔友,看楼主这个说法我也比较郁闷,出来澄清一下吧,楼主说的价值上千元的笔一开始是拜托我卖的,以下是email原话
毛先生:

你好!我就用我的照相机照了几张相片给你发来,希望你能帮帮忙!如果能帮忙的话,我就先给你发来。

不管多少钱、不管多久出手,我都无所谓,就是不想让这几只笔在我手里变成废物,免得浪费!

谢谢!



当时我也一再说了,二手笔不合适以我的名义卖,新旧混卖在业内是很忌讳的事情,不过鉴于你不会发帖,对电脑操作图片不会弄,我当时是答应帮你找个合适的坛友来卖,我在任何论坛上只有一个id,没有马甲,所以要帮卖,找合适的朋友代卖这就是底限了,朋友我也找了,照片也找人拍了,因为朋友新婚自然要忙的事情很多,不如以前每天都能泡网到很晚,我不好意思催,人家工作也蛮忙的,结婚都半年了刚出去补婚假。你都说了不管多少钱,不管多久出手都无所谓了,我也没催着朋友卖,然后你因为一个笔总发不上通不过审核又托我帮忙,并许愿这个笔卖了,先前托我卖的笔你不要了送我,我当时就说我不要你的笔,我也不是管理员,在本坛也没有任何权限,而且这种事情我也不能去跟管理员商量托情而坏了论坛的规矩,我只能给你点建议,要怎么发帖什么的,能帮的就这些了,别的我做不了,说实话我都不大懂。

今天看了这贴搞郁闷了,这几个笔我见都没见过,你能把它们说成是给我送的礼了,要命了!除了拍片还是原封未动在朋友那里,这礼你就送给帮得上你的坛友吧,给我是真浪费了,呵呵!请给地址电话我叫个快递发走吧,我也没法帮你卖了,再留我这都说不清楚了。

在此,为没给楼主及时挂出来卖道个歉。

其他的不多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4:1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笔友的批评教育!本来是不想说话了,该说的也说完了,不过突然有你这样热心的人出来对我进行批评教育,真让我感动!谢谢你!确实是废话是多了一些,而且也带着气说的一些废话,太不应该了,也太不配活了这么多年,还这么执着,不应该,真不应该!谢谢你的批评教育!我确实错了,不该说这么多废话!谢谢你的批评教育!

不过求人帮忙发帖是真诚的,就是不应该再多说其他的废话,那就多余了!

我错了!对不起!我真不应该这样没有气度没有涵养地去说这么多的废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2-2-27 14:08 | 只看该作者
到这里发帖不如多看几遍规定。这么简单个事,这贴的废话够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3:47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作为一名笔友,我也真诚的向long37,这个论坛的主人表示我的谢意!正因为有你的热心我们才有这样的平台,可以互通有无,也可以互相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你的奉献和牺牲,真诚的感谢你!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诚的呼吁,如果有愿意帮忙的,像我这样有类似对电脑知识比较愚笨的人能够得到其他懂得电脑或者时间充足的人的帮助,我真的愿意付钱求得帮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3:43 | 只看该作者
long37,当我回应之后得知,你设置了需要你的审核后才显示的功能,那就只能单独与你沟通了。首先,我不是个闲着没事干的人,我很忙,也许真的因为疏忽没能按照你的要求发帖,这一点我不敢肯定自己没有错;第二,你也不是个闲人,相信你也忙,所以每次我的帖子被你删掉,你都不说明理由,这一点你也早有提醒,我也没有资格这样要求;第三,我现在也不想折腾了,只希望能够通过他人的帮助,把符合你的要求的帖子发出来而已,也不想冒犯你。

保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3:39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上的Long37的回应,谢谢!首先,我从来没有问过你为什么,每次都是自己找原因,但是反复对照他人的帖子,自己确实找不出那里有问题。当然,这个论坛是你的,你有绝对的决定权,我们也是占了你的便宜,也不能说什么。始终你也是在自己的兴趣之余,为了大家好,才创办了这个论坛,这也是我们应该感谢的地方。

再者,我绝不想也没有资格对此有任何微词,怪就只怪自己愚笨。所以只能出此方法,求他人帮忙,相信这样做也不会违背你的网站的规矩。

既然你在百忙中,回应了我这帖子,也真不容易,太让你费心了! 表示感谢!为了让我能知道错在哪里,我就把我发的帖子的文字说明发出来给你看看也让别的网友看看,也许这也是我学习的机会,能够得到你和其他网友的教导与批评。

出笔:万宝龙星际行者宝珠笔
物品品牌及名称:Montblanc(万宝龙)星际行者宝珠笔
型号:宝珠笔,序号为GU1665257
产地:              德国
主要制造材料:   树脂,钢
物品状态:       二手使用过,有使用痕迹
特别说明:       笔帽有英文刻名,图片中已有显示(W C Chin)
价格:          人民币1200元,包运费
交易方式:      建行
真实图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2-2-27 13:35 | 只看该作者
别的不清楚,但是最好不要暴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这样公开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2-2-27 13:30 | 只看该作者
照样子写?就不知道你照什么样子。敢问你置顶的范例看过么?公共信息看过么?关于帖子该怎么写发光公共消息就发了不下5次。照葫芦画瓢都不会?你到每次就知道发个帖子出来叫,帖子通不过啊通不过啊。你不想想干嘛别人都能通过就你通不过么?你是不要你写的写一堆,要你写的要照着的格式的一点不做。每次就把原来的复制一下发处来,怎么可能过。

你不是说都Freakman教你写的么,怎么他的帖子都过了就你没过?是师父教的不行还是徒弟学的不好?自己先找找自己的原因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3:14 | 只看该作者
求帮忙发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3:08 | 只看该作者
都是这么说的,我每次发帖都是把别人成功的帖子打开照这样子填写,唉不多说了,窝囊!窝心!反正我也不是靠这个吃饭赚钱的,只是自己不喜欢的笔就不想放在家里,每次看着不喜欢的笔心里就不舒服,想扔又觉得可惜,始终是个万宝龙宝珠笔,就这么扔了可惜;送人吧,又有了刻名,送人不方便,所以干脆就出掉算了。可是想出笔,帖子又总是不被通过,所以就只好用这个方法了。不在乎钱多钱少,只在乎舒心坦然。

谁帮忙发帖,就一定按照承诺,将收到的笔款的三分之一送给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2-27 13: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2-27 12:56 | 只看该作者
應該按照版主的模板發帖就不會有問題吧.可能多了或少了部分資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2:54 | 只看该作者
这算哪门子事嘛!既然不合乎规定,又怎能多发几次就能通过呢?既然能够通过又何必让我这么折腾呢?我是真诚的!相信与我打过交道的笔友都清楚我的为人。

如果按照法律角度而言,我这叫邀约,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我做不到,我就违法。我的资料如下:
姓名:赵栋林,万一我不按照我说的做,就以此名字提起诉讼,这个名字是真实的;
居住地地址:澳门顺境广场79号海景园地下AC铺
电话:00853-62184644或者153448846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2-27 12:30 | 只看该作者
你多发发吧。坚持发,不停发,天天发,也别改了,最后总能过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违规、侵权信息删除请联系 penbbs@hotmail.com    

GMT+8, 2025-9-4 17:11 , Processed in 0.08998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