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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旧王孙 于 2009-2-3 14:29 发表 
我觉得Bobocat兄说得有道理.就以那个表来说,既然一方面依据某种准则一厢情愿的把派克划为美国品牌,那么同一个表内,为何不依据同样的标准,而依然把万宝龙和百利金划为德国品牌呢?依照那样的标准,应该分别为瑞士和马来西亚品牌呀.
矛盾了,不符合逻辑.伟大的先贤维特根斯坦曾有言---即使上帝也不能违背逻辑来创造世界!
很明显,那张表不是上帝,即使是上帝,因为违背了逻辑,也需要否定
感謝兄的支持. 我也是這樣子想的. 這份wiki的表, 在說明品牌的國籍上, 是不足以證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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